蒙泰高新:关于控股孙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纳塔”)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DNH20230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广东纳塔以人民币9,715万元竞得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石化大道以西、规划西区南路以南,宗地编号为DNH20230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目前已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让人: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二)受让人: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宗地编号:DNH2023008号
(四)宗地面积:211,184平方米
(五)宗地位置: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石化大道以西、规划西区南路以南
(六)宗地用途:三类工业用地
(七)出让年限:50年
(八)出让价款:9,715万元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广东纳塔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培育“一体两翼”的主营业务结构,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资金来源为广东纳塔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广东纳塔将按合同约定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但合同履行有一定周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