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公司2024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推进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碳纤维项目建设。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拟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本次合同签约金额为:
34,505.5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1月6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