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的时间 | 通过的议案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2月7日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6月25日 |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1月5日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1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汇报、查阅会计资料等方式对
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会计政策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等有效发挥职能。同时,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