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如新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750,000股,故公司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9,250,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66,036,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612,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42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5,511,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87,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42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4、董事会秘书仰宗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6,031,560 | 99.9926% | 3,400 | 0.0051% | 1,500 | 0.0023% | 0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506,465 | 99.9111% | 3,400 | 0.0617% | 1,500 | 0.0272% | 0 | 0% | 通过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家伟、鲍金桥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春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