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维康药业(300878)公司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3、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43号)。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84号)。

5、2023年3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6、2023年3月27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9号)。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推进本次发行的各项工作。目前,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决定是基于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各方充分讨论后作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可转债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