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 | 受托方 | 关联 关系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东亚前海证券祥裕周周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 | 2025年4月1日 | 按周赎回每周一、周三 | 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 |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为降低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根据上述产品的配套衍生产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以提高收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此前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此前12个月内未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东亚前海证券祥裕周周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
2、理财产品对账单。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