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60818

查股网  2026-08-29  维康药业(300878)公司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1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1.3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134.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5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1,309.7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355.0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累计已投入总额投资进度项目状态
总额
1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35,862.0040,151.0840,151.08100.00已结项
2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2,143.002,143.00893.1441.68%拟终止
3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6,000.0021,431.8621,431.86100.00已结项
4超募资金18,554.568,833.628,833.62100.00已结项
合计72,559.5672,559.5671,309.70---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43.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93.14万元,投资进度为41.68%,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55.09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

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近年来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置等均提出新的要求以适应变化。结合当前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认为继续实施本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经营的

需要,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355.0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终止“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结合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维康药业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静静孙闽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