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www.cninfo.com.cn)《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300万元,调整后本次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7,603.12万元(含47,603.12万元)。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1.“(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903.12万元(含49,903.12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603.12万元(含47,603.12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内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903.12万元(含49,90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 24,545.50 | 22,534.62 |
2 | 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 13,964.22 | 12,568.5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4,800.00 | 14,800.00 |
合计 | 53,309.72 | 49,903.12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调整后内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603.12万元(含47,60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 24,545.50 | 22,534.62 |
2 | 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 13,964.22 | 10,868.5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4,200.00 | 14,200.00 |
合计 | 52,709.72 | 47,603.12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