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3-12-22  大叶股份(300879)公司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760,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603.12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47,603.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叶转债”,债券代码“12320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17日(T日)至2029年7月16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70%,第五年2.80%,第六年3.50%。

根据《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大叶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21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9年7月16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转股价格为20.01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大叶转债”2023年12月22日收盘价格为145.28元/张,该价格偏离可转债价值74.08%;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风险提示

1、“大叶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3年12月22日盘中跌幅达20.00%,

当日收盘跌幅20.00%。最近3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4.50%。

2、截至2023年12月22日收盘,“大叶转债”价格为145.28元/张,债券面值为100.00元/张,转股价值为83.46元,转股溢价率为74.08%。近期公司可转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