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先生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晓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叶晓波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叶晓波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的金额:叶晓波先生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叶晓波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
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叶晓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