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贾滨

查股网  2024-04-23  大叶股份(300879)公司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贾滨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今,历任天津内燃机研究所一室副主任、主任;2013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小汽油机分会秘书长;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小汽油机分会秘书长;2023年1月至今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16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贾滨还兼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天波科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因2023年1月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贾滨1100

2023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情形。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交谈,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有关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规定的认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好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本人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公司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本人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1月16日,本人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卸任后,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希望公司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贾滨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