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760,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603.12万元,债券简称“大叶转债”,债券代码“123205”,于2023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叶”)及一致行动人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德”)、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创骏博”)通过配售认购“大叶转债”共计3,123,85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5.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8日期间,公司股东香港谷泰、香港金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大叶转债1,056,828张,占发行总量的22.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公司股东香港金德、德创骏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大叶转债496,173张,
占发行总量的1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金大叶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大叶转债57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2.08%。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张) | 本次减持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金大叶 | 1,570,852 | 33.00 | 575,000 | 12.08 | 995,852 | 20.92 |
香港谷泰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香港金德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德创骏博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1,570,852 | 33.00 | 575,000 | 12.08 | 995,852 | 20.92 |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