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债券代码:123205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60,312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47,603.1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503.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91.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411.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6,411.5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1,841.3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5.6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38.8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5.0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3,180.1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0.7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3,322.18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 | 6,479.89 | |
差异 | G=E-F | 16,842.29[注] |
[注]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16,842.29万元系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存在未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1,157.71万元所致,其中未置换募集资金包括1,149.73万元未到期支付票据及7.98万元未置换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23年8月9日公司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970.5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领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越智能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实施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由领越智能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596.4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越智能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实施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子公司领越智能公司与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鸿越智能公司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越智能公司、鸿越智能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72783124750 | 102,307.80 | 活期存款 |
领越智能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33150199524100000780 | 14,714,463.05 | 活期存款 |
领越智能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602001040041451 | 1,522,958.63 | 活期存款 |
鸿越智能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8114701012400475469 | 48,459,212.0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64,798,941.50 |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表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411.5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8.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80.1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 否 | 21,970.55 | 21,970.55 | 1,338.81 | 9,337.60[注2] | 42.50 | 2025年8月 | 3,249.35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 否 | 10,596.45 | 10,596.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3,844.56 | 13,844.56 | 13,842.54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46,411.56 | 46,411.56 | 1,338.81 | 23,180.14 | 49.9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部分生产线开始生产运营,截止期末整体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因公司战略布局原因,截止期末暂未动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273.20万元(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额1,149.73万元),同意公司以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71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6,285.9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1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6,479.8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18,000.00万元。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用于陆续投入承诺募集资金项目、置换未到期票据支付金额及置换发行费用。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 公司募集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7,603.12万元,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411.56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6,411.56万元[注2] 公司截止期末累计投入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的9,337.60万元中,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金额1,149.73万元,该部分金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实际支付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