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债券代码:123205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
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叶”)、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德”)、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创骏博”)出具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告知函》,获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比例已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760,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603.12万元,债券简称“大叶转债”,债券代码“123205”,于2023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24年1
月2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大叶转债累计转股18,315,26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8,315,261股。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控股股东金大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232,932股,实际控制人叶晓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132,980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控股股东金大叶、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德创骏博合并持股数量为107,060,112股,持股比例为
61.11%(根据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3,135,779股后的总股本175,179,482股为基数计算),变动比例为2.5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叶晓波、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9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大叶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87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增持365,912股、被动稀释 | 2.54% | |||
合 计 | 增持365,912股、被动稀释 | 2.5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金大叶 | 合计持有股份 | 5,280.00 | 31.50% | 5303.2932 | 30.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80.00 | 31.50% | 5303.2932 | 30.2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香港谷泰 | 合计持有股份 | 2,880.00 | 17.18% | 2,880.00 | 16.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80.00 | 17.18% | 2,880.00 | 16.4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香港金德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0.00 | 8.59% | 1,440.00 | 8.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40.00 | 8.59% | 1,440.00 | 8.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德创骏博 | 合计持有股份 | 900.00 | 5.37% | 900.00 | 5.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 | 5.37% | 900.00 | 5.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叶晓波 | 合计持有股份 | 169.42 | 1.01% | 182.7180 | 1.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3550 | 0.25% | 45.6795 | 0.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7.0650 | 0.76% | 137.0385 | 0.7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先生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波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27,180股。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表格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是根据中登下发的截至7月11日总股本170,322,675股扣除回购专户2,692,879股后的167,629,796股计算得出;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是根据中登下发的截至9月30日总股本178,315,261股扣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3,135,779股后的175,179,482股计算得出。注2: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