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3)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3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