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恩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10人,代表股份109,745,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9,735,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723,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713,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蔡青有先生、丁爱娥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丁爱娥女士接受独立董事施高翔先生委托,代其宣读2023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8%;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8%;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8%;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8%;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7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一鸣、李莎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