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文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
其他相关事宜;(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案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