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文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7.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7,480.00万元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17.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苏锐美68.00%的股权,进一步优化了江苏锐美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该子公司的控制,帮助公司进一步深化在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的战略布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现金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案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