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目前无充电桩及检测仪相关业务,具体业务经营情况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上披露的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0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公开资料显示,《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现场检测仪》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检测仪》是2018年12月15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由多名自然人和单位共同起草。请说明你公司在参与上述标准制定工作中,具体提供了哪些方面的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与你公司主营业务及拥有的主要技术间是否具有明显关联性。
回复:
公司是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于2018年12月15日实施的T/CIMA 0004-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现场检测仪》和T/CIMA 0003-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检测仪》两项行业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参与了上述标准的讨论与建议。但公司现阶段尚未进行相关投入和业务安排,不具有明显的关联性。
问题2:说明你公司是否具有充电桩及检测仪相关业务,如是,请披露相关业务模式及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
式,主要产品类别及其研发阶段、研发投入情况、产品用途及功效、市场拓展情况及实现销售情况,相关产品最近一年一期的产能、产能利用率、销量、销售收入、净利润、目前在手订单情况等;如否,请充分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回复:
公司目前无充电桩及检测仪相关业务,具体业务经营情况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上披露的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3:请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涨幅及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背离,并及时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公司股价变动情况
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电力设备(881120)板块自4636.91上涨至4886.96,涨幅5.39%;同期,万胜智能股价自每股21.95元上涨至35.70元,涨幅达62.64%,万胜智能股价涨幅显著高于同期电力设备板块涨幅,同时近期同行业公司股价变动幅度亦有所不同。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用电计量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智慧计量系列,含智能电能表及集中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在内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慧物联系列,含塑壳断路器、智能量测开关、光伏断路器、小型断路器、低压线路监测终端等;智慧配网系列,含智能融合终端、配网数字化AI辅助监测系统、智能网关、智能传感器;智慧能源系列,含智慧用电终端、产业链预警监测系统、综合能源管理系统等。
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相较于2022年度第一季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 | 2022年第一季度 |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7,604,357.27 | 107,359,868.95 | 9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361,807.43 | 7,711,323.94 | 384.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913,107.01 | 3,918,864.73 | 61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038,884.08 | -65,643,056.91 | 129.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4 | 3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4 | 3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4% | 0.92% | 上升2.92个百分点 |
2023年第一季度 | 2022年第一季度 | 同期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29,534,143.71 | 1,384,181,124.47 | -3.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92,630,367.66 | 955,268,560.23 | 3.91% |
截至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近期生产经营等基本面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等多元因素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问题4: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回复:
经公司核查,自2023年4月16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上述人员未来三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问题5:请结合你公司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互动易问答及其他与投资者交流情况,并结合相关媒体报道、调研报告、互动易回复等内容与公司公告相关内容的对比情况,核实说明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近3个月内未接受媒体或自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
2、公司与5月12日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暨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公司高管在线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2月17日至5月17日期间,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10条,均据实回复。
4、公司接听公开电话回复市场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均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原则,不存在透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综上,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以及接听公开电话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指引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在已公开披露信息范围内介绍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不曾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泄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中要求披露且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问题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核查,公司无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