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永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