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
6.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永昌路109号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幢六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1.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76-83999512)登记(须在2024年3月12日下午16:00前传真至公司),不直接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务必在会议召开前电话与会议联系人确认,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永昌路109号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永昌路109号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联系人:周宏剑
电话:0576-83999882
传真:0576-83999512(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6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82”,投票简称为“万胜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1.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 已持有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受托人)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1.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 委托人股票账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股权登记日收市 持股数量(股)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参会 |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注:
1. 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 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直接接受电话登记。
3.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注:
1. 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 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直接接受电话登记。
3.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16:00之前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传真与会议联系人进行确认。不直接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