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4-23  万胜智能(300882)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万胜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联系电话:021-23153548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天宇联系电话:021-231535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时未能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充电桩及检测仪相关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0 号)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将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4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和及减持相关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审慎回复互动平台信息,重视回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以及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情况下的股份回购、买回的承诺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5、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6、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7、利润分配的承诺不适用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9、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周天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