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通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惠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