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27  万胜智能(3008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1.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33元,共计募集资金40,610.74万元,坐扣承销费3,454.9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155.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2,819.6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336.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34,336.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2,968.09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B2394.66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B3183.6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02.46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C27.6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C31,751.5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3,170.55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D2=B2394.66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3=B3+C2191.33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D4=C31,751.5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0.00
差异G=E-F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为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建设专业化的研发基地,为研发中心引进高级人才、配备先进的研发设备及检测工具,实现公司研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与经营效益,该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智能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未结项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58.59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止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336.14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170.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1]29,981.0020,836.14202.4619,943.9395.722021年12月31日5,564.8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12.802,500.000.002,526.98101.08[注2]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3,000.001,000.000.00699.6469.96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8,093.8034,336.14202.4633,170.555,564.8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0年9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348.05万元,2020年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5,348.0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58.5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经公司2020年12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原“智能仪表及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名称调整为“智能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相应调整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相关投资。[注2]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使用利息收入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