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8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01 | 《关于选举徐龙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2 | 《关于选举向存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3 | 《关于选举朱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4 | 《关于选举徐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1.01 | 《关于选举袁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2 | 《关于选举盛正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3 | 《关于选举徐炳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2.01 | 《关于选举汪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2.02 | 《关于选举郑慧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一)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上述议案7、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0-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子邮件、书面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阅读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hr@sh-led.com,邮件主题请写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书面信函须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
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 2199 号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中心,电话:021-37586500-8818,邮政编码:
201417。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传真时间为准),传真:021-37586766。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注意事项:
(1)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417
联系人: 尹雪峰
电话号码:021-37586500-8818
传真号码:021-37586766
邮箱:hr@sh-led.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83”,投票简称为“龙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股东姓名/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确保准确填写参会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后续将根据上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现场会议签到地点及参会注意事项;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若不是自然人股东本人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则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作为受托人参会;
5、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 信息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户号码(深A) | 股东持股数量(股) | ||||
股东联系电话 | 股东电子邮箱 | ||||
股东地址/邮编 | |||||
参会人信息 | 参会人姓名 | 参会人身份证号码 | |||
参会人联系手机 | 参会人电子邮箱 | ||||
参会人联系地址 /邮编 | |||||
参会人在下方符合情形的方框内打勾(√),并注意完整、准确提供“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中所要求之文件。 | |||||
□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 | |||||
□代理人接受委托参会 | |||||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01 | 《关于选举徐龙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02 | 《关于选举向存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03 | 《关于选举朱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04 | 《关于选举徐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1.01 | 《关于选举袁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1.02 | 《关于选举盛正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1.03 | 《关于选举徐炳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2.01 | 《关于选举汪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12.02 | 《关于选举郑慧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说明:(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决项涂改无效,就一项议案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项内划“√”亦视为无效表决;(2)累积投票提案应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委托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持股数股委托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