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持股5%以上股东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昌协力)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60,2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03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海昌协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海昌协力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6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67 %;海昌协力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 7.29-7.69 | 660,000 | 0.2632 |
集中竞价 | 7.54 | 9,000 | 0.0036 | ||
合计 | -- | -- | 669,000 | 0.2667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18,810,000 | 7.5 | 18,141,000 | 7.2334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 | 0 | 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海昌协力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海昌协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