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15  海昌新材(300885)公司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115人,代表股份129,117,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31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 128,1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4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947,78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81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 人,代表股份2,828,7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881,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 人,代表股份947,78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9%。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73,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788%;反对539,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6%;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4,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40%;反对539,1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9%;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73,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53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7%;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4,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69%;反对539,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69%;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43,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554%;反对56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0%;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54,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064%;反对569,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75%;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41,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538%;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52,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57%;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82%;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50,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34%;反对56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0%;弃权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188%;反对569,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75%;弃权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52,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45%;反对662,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0%;弃权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3,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683%;反对662,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51%;弃权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3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515%;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弃权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9,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296%;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82%;弃权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4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18%;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弃权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9,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81%;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82%;弃权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4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18%;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弃权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9,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81%;反对571,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82%;弃权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4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818%;反对664,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5%;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9,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81%;反对664,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58%;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1.01《关于提名周光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8,177,23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88,234 股

表决通过,周光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1.02《关于提名徐继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8,193,32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04,329 股

表决通过,徐继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2.01《关于提名朱祥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8,189,73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00,733 股

表决通过,朱祥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2.02《关于提名申小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8,188,71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9,718 股

表决通过,申小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39,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56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0%;弃权10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0,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28%;反对569,36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75%;弃权10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董孝成、杨华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