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昌新材股票代码:300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1:周光荣住所:扬州市信息披露义务人2:徐晓玉住所:扬州市信息披露义务人3:周广华住所:扬州市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周光荣、徐晓玉、周广华 |
| 上市公司/公司/海昌新材 | 指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周光荣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中国江苏省扬州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徐晓玉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中国江苏省扬州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周广华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中国江苏省扬州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光荣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荣、徐晓玉系夫妻关系,周广华系周光荣胞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周光荣,徐晓玉,周广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光荣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7,444,554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前持数量(股)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的来源 |
| 1 | 周光荣 | 108,148,000 | 43.58% | 7,444,554 | 7,444,554 | 3% | 100,703,446 | 40.58% | 首发前股份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141,3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133,934,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3.9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周光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148,000 | 43.58% | 100,703,446 | 40.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37,000 | 10.90% | 19,592,446 | 7.9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111,000 | 32.69% | 81,111,000 | 32.69% | |
| 徐晓玉 | 合计持有股份 | 31,350,000 | 12.63% | 31,350,000 | 12.6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350,000 | 12.63% | 31,350,000 | 12.6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周广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881,000 | 0.76% | 1,881,000 | 0.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1,000 | 0.76% | 1,881,000 | 0.7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41,379,000 | 56.97% | 133,934,446 | 53.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268,000 | 24.29% | 52,823,446 | 21.2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111,000 | 32.69% | 81,111,000 | 32.69% |
注:上述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光荣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
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光荣先生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批准程序。
(六)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光荣 |
| 签字: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徐晓玉 |
| 签字: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广华 |
| 签字: |
2026年5月1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光荣 |
| 签字: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徐晓玉 |
| 签字: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广华 |
| 签字: |
2026年5月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周光荣 | |||
| 住所 | 扬州市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徐晓玉 | |||
| 住所 | 扬州市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周广华 | |||
| 住所 | 扬州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5月18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周光荣通过询价转让减持7,444,554股,其持股比例由43.58%减少至40.58%。本次权益变动前,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41,3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7%;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33,934,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97%,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及5%的刻度。 | |||
| 股票简称 | 海昌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885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7,444,554 | 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 |||
| 其他□(请注明)不适用?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周光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148,000 | 43.58% | 100,703,446 | 40.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37,000 | 10.90% | 19,592,446 | 7.9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111,000 | 32.69% | 81,111,000 | 32.69% | |
| 徐晓玉 | 合计持有股份 | 31,350,000 | 12.63% | 31,350,000 | 12.6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350,000 | 12.63% | 31,350,000 | 12.6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周广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881,000 | 0.76% | 1,881,000 | 0.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1,000 | 0.76% | 1,881,000 | 0.7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41,379,000 | 56.97% | 133,934,446 | 53.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268,000 | 24.29% | 52,823,446 | 21.2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111,000 | 32.69% | 81,111,000 | 32.69%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6年5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光荣签字:周光荣日期: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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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