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比例变动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4  华业香料(3008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比例变动1%的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范一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范一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股东范一义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一义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太湖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14日
股票简称华业香料股票代码300886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185,4001.59
合 计1,185,4001.5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9,568,00012.838,382,60011.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92,0003.211,206,6001.62
有限售条件股份7,176,0009.637,176,0009.6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范一义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范一义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根据范一义先生的通知,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