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业香料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业香料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766,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144,414.7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622,085.2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华业香料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 16,755.36 | 16,755.36 |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4,000.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500.00 | 1,506.85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 | - |
合计 | 27,755.36 | 22,262.21 |
注: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27,755.3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262.21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 16,755.36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 18,157.42 |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6.85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4.79 |
合计 | 22,262.21 | 27,755.36 | 22,262.2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 18,157.42 | 18,157.42 |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813.98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4.79 | 104.79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合计 | 22,262.21 | 19,076.1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000万元,在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于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业香料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詹凌颖 | 武 军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