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华业香料(300886)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业香料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詹凌颖武 军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