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光洋)

查股网  2026-04-16  华业香料(300886)公司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光洋)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光洋,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执业经历十余载,现任东科半导体(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数十家企业提供股票发行与上市及股份制改组、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债券发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定增、重大资产重组、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参加股东会次数
吴光洋66003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慎审议每一个议题,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已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吴光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300
审计委员会55500
提名委员会22200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重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各项职责,保障公司薪酬管理与股权激励工作依法合规、透明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参加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参加了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5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和监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性、财务状况及内控制

度的完善,确保年报的按时、准确、高质量披露。本人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年审工作。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基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累计现场办公时间为16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能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能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披露

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王绍刚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应职务;2025年12月1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完成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2026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光洋)》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光洋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