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888证券简称:稳健医疗公告编号:2026-032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3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41,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01%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90人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另设置禁售期,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5.39元/股(调整前)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7.6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其中,首次授予697.6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31%;预留授予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6.69%。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0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 | 30% |
| 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相应地,归属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未申请归属或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全部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经营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针对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消费品业务板块三大业务板块分别设置考核指标,业绩表现分别对应考核期内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合并报表、医疗板块、消费品板块的业绩数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共享职能板块及部分生产制造板块(共享)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触发值(Am) | 目标值(An)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1 | |||
| A≥An | X1=100% | ||
| Am≤A<An | X1=80% | ||
| A<Am | X1=0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数据为准;
②上述“营业收入”及业绩目标不包括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
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医疗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医疗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在医疗业务板块及部分生产
制造板块(医疗)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触发值(Bm) | 目标值(Bn)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各归属期对应医疗板块可归属比例X2 | |||
| B≥Bn | X2=100% | ||
| Bm≤B<Bn | X2=80% | ||
| B<Bm | X2=0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医疗板块营业收入数据为准;
②上述“营业收入”及业绩目标不包括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
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消费品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消费品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在消费品业务板块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触发值(Cm) | 目标值(Cn)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各归属期对应消费品板块可归属比例X3 | |||
| C≥Cn | X3=100% | ||
| Cm≤C<Cn | X3=80% | ||
| C<Cm | X3=0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消费品板块营业收入数据为准;
②上述“营业收入”及业绩目标不包括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
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根据其任职单位分别适用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消费品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按业绩达成情况分别确认相应的归属比例,并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考核当年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将作废失效。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与计算。年度绩效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才符合本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医疗板块/消费品板块可归属比例×个人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4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7、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以2024年11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8名激励对象授予697.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39元/股。
8、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并于同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39元/股调整为14.69元/股。
10、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于同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1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69元/股。
12、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于同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3、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本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1、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39元/股调整为14.69元/股。
2、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69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
3、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未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52,4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因消费品业务板块业绩考核未满足全部归属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2,12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08人中3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18,8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本次共计作废2,633,320股限制性股票。
4、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90人,实际归属数量为641,120股。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1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序号 | 归属条件 | 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
| 1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2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 3 |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拟归属的9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任职期限要求,满足归属条件。其中,1名激励对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离职。 | |||||
| 44 | (四)经营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针对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消费品业务板块三大业务板块分别设置考核指标,业绩表现分别对应考核期内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合并报表、医疗板块、消费品板块的业绩数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共享职能板块及部分生产制造板块(共享)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 1、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公司层面营业收入,剔除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后,同比增长11.9%,未满足归属条件。2、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医疗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剔除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后,同比增长7.6%,未满足归属条件。3、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消费品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剔除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后,同比增长15.2%,对应可归属比例为80%。 | |||||
| 归属期 | 触发值(Am) | 目标值(An)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 |||||
| 予) | 18%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 | 以2026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 | |
|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1 | |||
| A≥An | X1=100% | ||
| Am≤A<An | X1=80% | ||
| A<Am | X1=0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数据为准;
②上述“营业收入”及业绩目标不包括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
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医疗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医疗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在医疗业务板块及部分生产制造板块(医疗)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医疗板块营业收入数据为准; |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消费品板块营业收入数据为准;②上述“营业收入”及业绩目标不包括2024年8月以后及未来三年新并入公司数据;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根据其任职单位分别适用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消费品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按业绩达成情况分别确认相应的归属比例,并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考核当年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将作废失效。 | |||||||
| 55 | (五)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与计算。年度绩效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才符合本计划的归属条件。 | 首次授予的消费品业务板块9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医疗板块/消费品板块可归属比例×个人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100%。其中,1名激励对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离职。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对于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6月30日
2、归属数量:641,120股
3、归属人数:90人
4、归属价格:14.39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股) |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百分比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90人) | 2,003,500 | 641,120 | 32% | |
7、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90人,实际归属数量为641,120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30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41,1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101%。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3日出具了《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707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90人,实际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1,120.00股,认购股票的价格为每股14.39元,认购资金总额9,225,716.80元。截至2026年6月12日止,公司已经收到90名激励对象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9,225,716.80元(人民币玖佰贰拾贰万伍仟柒佰壹拾陆元捌角整),其中新增股本641,120.00元,转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584,596.8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30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609,976 | 0.45% | 0 | 2,609,976 | 0.45%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79,719,832 | 99.55% | 641,120 | 580,360,952 | 99.55% |
| 总股本 | 582,329,808 | 100.00% | 641,120 | 582,970,928 | 100.00% |
注:上述为截至2026年6月22日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按新股本相应摊薄,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707号)。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