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的情况
1、经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36万元(含税)。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年6月6日)已回购公司股份共计772,3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72,300.00股
后的155,22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2985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72,300.00股后的155,22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29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268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59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2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以及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份产业园1栋
2.咨询联系人:陈滢
3.咨询电话:0755-23229069
4.咨询传真:0755-29410466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