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2,56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予以公告,符合法定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钱可元 杨高宇 方吉鑫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