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7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全体监事确认,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监事会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李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翔丰转债”)的注册申请。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步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总额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800.00万张。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2)票面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4)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翔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翔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翔丰华”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7.405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09,336,341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305,1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108,031,24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999,92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1%。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90”,配售 简称为“翔丰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翔丰华”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0890”,申购简称为“翔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如超出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6)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6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