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关于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上海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上海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7)。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上海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2023年2月13日,公司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6)。2023年7月4日,公司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拿地合作框架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8)。2023年7月24日,公司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57)。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子公司
与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拿地合作框架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7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上海翔丰华”)与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到《成交确认书》,上海翔丰华通过竞拍取得了位于宝山区城市工业园区BSP0-1601单元A8-03地块(宗地编号:202311575632488226号,宗地总面积23,788.3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将作为前期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中南区项目选址。
三、《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出让人: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宗地编号:202311575632488226
2、宗地总面积:23,788.30平方米
3、宗地位置:大场镇,四至范围:东至园庆路,南至上海扬发动力有限公司,西至园康路,北至上海奥格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按照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以下简称“土地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柒拾肆万(小写51,740,000.0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柒拾伍元零贰分(小写2,175.02元)。
7、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土地出让价款的2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当向地方国库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余额。
8、合同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获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从公司实际利益出发,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如有关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有关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将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另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