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1-02  翔丰华(300890)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有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拟对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原因真实、合理,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保函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俊英: _____ _____ 司贤利: _____ ______ 翟登云: _____ 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