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下午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周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2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8.59元/股)的情形,触发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翔丰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33.63元/股),则“翔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翔丰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翔丰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持有“翔丰转债”的董事周鹏伟、赵东辉、叶文国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3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4)。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