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翔丰华(300890)公司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债于2023年10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丰转债”,债券代码“12322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翔丰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9年10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3.63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2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8.59元/股)的情形,触发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翔丰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33.63元/股),则“翔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翔丰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翔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