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司贤利)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司贤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司贤利)作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司贤利,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执业律师。现任广东湾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工作委员会委员、中视新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中视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华侨城中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视青少未来文化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司贤利
司贤利 | 9 | 1 | 8 | 0 | 0 | 4 |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2023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3年本人主要履职情况如下: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五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两次会议,对拟变更独立董事事项及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和规范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需要,对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本人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8
月,公司及关联方与控股子公司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关联方按持股情况同比例提供无息借款。本人认为公司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认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及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公司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的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独立董事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安排。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工作展望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司贤利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