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银行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翔丰华”)在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22182610292,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中被冻结的资金人民币273.00万元已解除冻结,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已恢复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唐山东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东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亭法院”)申请作出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永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因乐亭法院实施财产保全措施被冻结,冻结金额为273.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披露的《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拟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
经公司与唐山东日协商一致,唐山东日已向乐亭法院撤诉并申请解除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保全金额27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中国
银行永安支行获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前期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已恢复正常使用。前述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亦没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