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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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明学、李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曙晖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大华所内部轮换、工作调整,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不再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王曙晖不再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大华会计事务所现指派刘明学、包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指派赵艳灵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包婕:包婕女士,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艳灵:赵艳灵女士,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安排有序交接,签字注册会计师包婕亦系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成员,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变更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