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惠云钛业(300891)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镇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07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00,000 股的61.018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2,0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5%。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3,44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604%。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4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3 %。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

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97,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的99.6025%;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钟镇光先生、美国万邦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69,280,0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29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成亮、叶广群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