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9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604,2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395,754.7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53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型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募投项目“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型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安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4-663001040016129)对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事宜已及时通知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其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状态 |
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型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安支行 | 44-663001040016129 | 本次注销 |
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 | 9550880075562600775 | 存续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信息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硫支行 | 44050182864200000370 | 存续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安支行出具的销户证明》。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