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其中董事陈豪杰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钟熹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独立董事何俊辉先生、独立董事陈核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镇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