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4-23  惠云钛业(300891)公司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彬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文俊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现场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822.57万元,同比增长12.22%,实现净利润2,356.36万元,同比下滑36.54%,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较2022年同期存在下滑。 2、整改情况和最新进展

从单季度业绩看,公司2022年全年各季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907.39万元、2,978.02万元、-2,172.15万元和-2,296.15万元;2023年全年各季度实现净利润均为正,分别为46.58万元、1,190.49万元、1,119.29万元和1,747.44万元; 2022年上半年公司盈利水平较高,2022年下半年受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2023年盈利水平逐渐改善,因此出现保荐机构进行年度现场检查时,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较2022年同期下滑的情况,但公司2023年全年净利润相比2022年大幅增长。

从单季度业绩看,公司2022年全年各季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907.39万元、2,978.02万元、-2,172.15万元和-2,296.15万元;2023年全年各季度实现净利润均为正,分别为46.58万元、1,190.49万元、1,119.29万元和1,747.44万元; 2022年上半年公司盈利水平较高,2022年下半年受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2023年盈利水平逐渐改善,因此出现保荐机构进行年度现场检查时,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较2022年同期下滑的情况,但公司2023年全年净利润相比2022年大幅增长。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1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减持新规》《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主要内容及相关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

”运作

3.“三会”运作 ” 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相应主体所作的股份限售的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分红 的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等系列承诺事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 说明书》。不适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详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不适用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出 具的关于认购可转债的承诺,详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 彬郭文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