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20  惠云钛业(3008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4-050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惠云转债,债券代码:

123168)目前尚在转股期,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次一交易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4年5月14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惠云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3、自2024年4月23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15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00,002,671股增至400,007,410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7,41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579,784股后的398,427,6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952,82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股=11,952,828.78元/400,007,410股*10股=0.298815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总股本11,952,828.78元/400,007,410股=0.0298815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815元/股;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7、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7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79,784.00股后的398,427,6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44云浮市百家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7*****464钟镇光
308*****063美国万邦有限公司
408*****061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0.78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惠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2),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0.80元/股调整为10.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兴路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周金兰

咨询电话:0766-8495208

传真电话:0766-8495209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