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惠云钛业(3008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4-058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东莞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1”)、黎民(以下简称“甲方2”)、汤志忠(以下简称“甲方3”)(甲方1、甲方2、甲方3为丙方股东,合称甲方)及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化工”或“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经三方充分协商,于2024年5月31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为进一步发挥各方的技术和产能优势,实现各方的合作目标,甲方及德天化工将德天化工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给公司,并向公司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托管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企业名称:东莞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BLUBGK5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三路20号1栋204室03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青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4月21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德天化工股权比例:80%

(二)交易对手方二:

名称:黎民身份证号码:430503******0515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北路******持有德天化工股权比例:10%

(三)交易对手方三:

名称:汤志忠身份证号码:430203******0016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持有德天化工股权比例:10%

关联关系:以上三名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三名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丙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00669743906Q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法定代表人:张赟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经营范围:钛白粉、硫酸、一水硫酸锰(凭环保部门验收批准证明文件开展生产经营)、一水硫酸亚铁、钛石膏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实施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概况

德天化工是一家以“硫-钛-锰”联产生产钛白粉的企业,该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赟。其主要产品为钛白粉、硫酸、饲料级硫酸锰及其他相关副产品。

四、《委托管理协议》(下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托管内容

1.1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丙方的经营管理。甲方、丙方同意将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管理丙方业务。

1.2 托管的具体安排如下:

1.2.1 甲方、丙方同意将丙方的日常经营权、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行使除资产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经营及管理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权、日常生产、销售权、财务管理权、劳动管理权、物资管理权、组织机构设置、业绩考核、发展规划等与丙方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事项。

1.2.2 委托管理期限内,丙方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最终处置权以及日常

经营以外的重大事项决策权仍由丙方保留;丙方的对外经营主体、债权债务、权利义务不变;丙方的经济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损益均由丙方自行承担;乙方输出的管理和技术经验可能未必适合丙方情况,乙方不向丙方承诺任何经营利润或收益保证,丙方须自负盈亏。

1.2.3 委托管理期限内,丙方对其未披露及已披露的或有负债、或有风险事项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税务、用工、土地、环保、安全、质量等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其他致使丙方未能正常经营的情形。

1.2.4 对于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前的经营瑕疵事项,丙方应于托管期限内及时进行规范和整改,降低并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1.2.5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为丙方发展需要,乙方提出的扩能、提质、安全环保、设备改造及更新等相关方案建议,原则上应取得甲方、丙方同意方可执行,甲方、丙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予以积极配合。

1.2.6 托管经营所产生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等均反映在丙方的财务报表中,但财务记账事宜由甲方委派的人员负责。

1.2.7 乙方在受托经营过程中可以丙方名义开展受托经营,涉及受托经营需要对外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应以丙方名义签署,但由乙方安排丙方员工具体履行;

1.2.8 托管期间,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原则上维持不变,但丙方员工由乙方管理,具体工作内容由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员工服从乙方管理;乙方应确保丙方员工仅参与受托经营业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根据托管经营需要提出关于聘用、考核、解聘丙方员工的建议,由丙方配合执行办理相关手续。

1.2.9 丙方原有的资质证书仍由丙方保管并处理该等资质证书的维持、续期等事宜。

1.2.10 如甲方或丙方发生变化影响本协议执行的事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提出修改本协议内容。

1.3 对于1.2条所述范围之外的其他事宜,原则上乙方具有管理权限,丙方自行处理后,如丙方认为需要交由乙方处理的,应及时告知乙方。

(二)托管目标和托管期限

2.1 本协议项下之托管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其中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为第一个托管年度,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为第二个托管年度。

2.2 托管目标:甲方委托乙方对丙方进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托管团队将尽最大努力帮助丙方做好企业的经营发展,每个托管年度内丙方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基础产量须达到1.8万吨,力争达到2.2万吨。

2.3 托管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托管期限。

(三)基础托管费和业绩奖励

3.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托管期限内,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基础托管费用60万元/年,每6个月支付一次,由丙方于每6个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6个月的基础托管费。如丙方在某一托管年度内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产量未达到1.8万吨,则丙方可在该托管年度内第二次支付基础托管费时,相应扣减向乙方支付的基础托管费,扣减金额为:(18,000吨-该托管年度内丙方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总产量)*100元/吨。

3.2 在丙方向乙方支付基础托管费的情况下,如果丙方在某一托管年度内实现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产量超1.8万吨,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托管业绩奖励,托管业绩奖励为:(该托管年度内丙方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总产量-18,000吨)*100元/吨,存在托管业绩奖励的,由丙方在该托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托管业绩奖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德天化工的《委托管理协议》,是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与德天化工的优势互补。德天化工为钛白粉生产企业,可以为公司提供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但此前主要聚焦于锐钛型钛白粉的生产,在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技术等方面积累不足。为进一步发挥各方的技术和产能优势,实现各方的合作目标,甲方及德天化工将德天化工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给公司,是希望借助公司在钛白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降

低运营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对公司而言,通过受托管理,有利于保障德天化工提供的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的产量和质量。

本次《委托管理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受托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受托后,本次托管协议是否能够有效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