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1-15  惠云钛业(300891)公司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及股权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传私募”)不是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传私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持有公司股份20,000,100股的股东南传私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7,410股的0.0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397,365,726股的0.05%)。

公司近日收到南传私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被动稀释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朝阳投资有限

公司(下称:“朝阳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0,1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传私募,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公司于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29日开始转股,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由2023年12月22日的总股本400,001,661股增加至400,002,662股。因此2024年4月18日转让完成后,南传私募持有公司股份20,000,100股,占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4.9999%,比例由5.0000%被动稀释至4.9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400,007,410股,南传私募减持了200,000股以及被动稀释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499%。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2024年11月14日集中竞价10.04-10.35200,0000.050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1005.0000%19,800,1004.9499%4.9828%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以2023年12月22日的400,001,661股计算相关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400,007,410股,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2,641,684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397,365,726股计算相关比例;

2、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与预披露公告拟减持比例不一致,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与小数点后四位数原因造成;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况;

2、南传私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传私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南传私募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南传私募的股份减持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